我的一篇社情民意

  弹指一挥间,民盟上海组织已经走过了70年的光辉历程。作为中共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民盟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维护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

  作为民盟基层组织成员,要牢固树立“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意识,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要积极履行社会职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在我的记忆中,有一篇社情民意,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2011年1月26日,一辆申崇3线区间车,沿堡镇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撞上一位骑车女子,随后冲上人行道,撞上行道树后才停下。事故中,被撞骑车女子多处骨折伤势严重。3月11日长江大桥上,一辆申崇3线公交车,由汶水路至南门方向,在长江隧桥桥面上追尾前方车辆造成失控,导致公交车撞到大桥栏杆,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4月21日,长江隧桥崇明段发生一辆申崇2线公交车追尾一辆卡车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另有2人重伤,20余人轻伤。

  2011年开春,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崇明公交接连发生3 起严重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给崇明人民的出行造成严重影响。对于这样一种社会现象,崇明百姓议论纷纷。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民教师,一个知情建言的党派成员,我也不例外。

  当时,距离隧桥开通才一年零几个月,崇明人民陶醉于“天堑变通途”、“申崇桥隧连”的美好现实中。接连几起交通事故,确实让人难于接受。从根本上杜绝申崇公交安全事故,提高崇明公交安全运行水平,改善崇明投资形象的呼声、意见和建议纷至沓来。我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建议对崇明大众公交公司行政首长实行安全工作问责制,写了一则社情民意,提出七个方面的建议。

  2011年4月25日,我把这篇社情民意的题目,拟定为《关于对崇明大众公交公司行政首长实行安全工作问责制的建议》,作为惯例,在第一时间发给民盟崇明县委秘书处。后来,我在崇明县政务网站上发现了县委书记信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实名注册了一个账号,给时任县委书记彭沉雷投去这篇社情民意。

  一个月过后的6月2日,我正在办公室上班,门卫通知我,县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两位公务人员找我访谈。我找了间会客室接待了他们。他们自报家门,我才知道,是交港局的两位领导专门就我给县委彭书记的信上门答复,其中一位是该局副局长,一位是科长。

  那位副局长说,我的信彭书记已经看过,并且作了专门批示,要求对其中好的意见专门研究、落实实施。县交港局也非常重视,专门开会研究,并作出书面答复。答复书上写道:“崇明巴士公交公司进一步加强车辆检查,若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行为立即要求整改,并建立了驾驶员出车前到调度室签到制度。”“局会同县运管所和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对崇明巴士公交公司等客运企业数十条线路实行跳车检查。”“作为申崇线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崇明巴士三分公司经理已被免去行政职务。”

  那位副局长还说,对于我信中还有些意见和建议,交港局正在研究落实,以后会相继出台有关的政策措施。同时,希望我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崇明的交通港航事业。

  五年过去了,崇明的客运交通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崇启大桥也已建成通车,崇明与上海等岛外客运专线也从当初的六条发展到现在的十多条,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几年中没有发生重大客运交通安全事故,基本满足了崇明百姓安全出行的需求。

发布时间: 2016-03-30 作者: 施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