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若干建议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直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社会问题。多年来政府和社会也采取有力和扎实的工作在尽量减少这类不良现象的产生和蔓延。但是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经济社会的剧烈变动,带来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使得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新的特点。

     根据我们的调查与分析,上海的情况有5个特点:1、犯罪总量上升趋势明显,其中来沪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突出。2006年未成年人犯罪总数为23217人,比上年上升了25.6%。来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比例居高不下,平均为78.7%。2、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与区县市民结构有关。如某中心区:2004年占同期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17.5%下降到2005年的7.7%,2006年的5.3%;总量上升集中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郊区及城郊结合部的区县。如某郊区, 2004年54件/112人,2005年76件/165人案件上升40%、人数上升31%,2006年74件/153人与2005年持平(加强了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3、本地未成年人犯罪多为离异家庭、残缺家庭、婚外恋家庭、犯罪家庭;4、以16-18岁未成年男性为主;初中文化程度占大多数,还有一定量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来沪务工子女;被调查的区县16-18岁未成年都占总人数的95%左右;男性占90%左右。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66.1%。5、作案类型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比例分别为80.3%、74.1%和81.8%;团伙作案比例较高,市区占75.8%左右,部分郊区还达到85.2%之高。

     未成年人犯罪增加的主要原因以下面5点较为突出:1、我国虽然先后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但总体上原则性大于操作性;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2、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心理结构的不成熟、不稳定;客观社会发展环境形成的未成年人的人生价值迷惘,法制意识淡漠,和不良心理导致思想、行为的错位和偏差;大众传媒和文化市场的不良影响。3、学校教育的缺位:重视智育,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对“问题生”教育关注不到位;终身教育管理体系不完善。4、问题家庭、父母教育方式失当、父母自身行为失范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5、来沪未成年人,长期生活在非主流社会中,不满的积累往往会给他们的心理带来消极的影响,产生不良心理特征:形成自卑心理、盲目的崇拜心理、报复心理。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和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高度重视,全面关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和人性关怀,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加大法律的可操作性,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1、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对监护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增加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以及刑法增设未成年人监护人失职罪,以惩罚其失职行为。同时做好训诫记录、跟踪反馈工作,建立和完善监护人信用保障制度。

     2、各省、市、自治区尽快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地方性条例,增强其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加大对特殊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管理。

     1、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困境中的孤儿、流浪儿、残疾儿童、脱离父母监护儿童以及有轻微越轨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经济关怀、教育关怀、健康发展环境关怀,以保障他们健康成长。

     2、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环节,对文化市场的管理,防止低级、庸俗、黄色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流入社会;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按规定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各种娱乐场所及影视、网吧,让未成年人远离暴力、远离污秽,保障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3、在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协同做好犯罪未成年人的矫正工作,做好服刑期满回归社会后的帮教工作。对初中毕业未踏上工作岗位的未成年人建立社区联系制度,鼓励他们到社区学校学习,组织他们参与社会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服务,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社区发展环境。

     三、完善各级各类教育

     1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学校教育要强化挫折教育、价值观教育,培养自信坚强的心理健康的学生,开设开展学生心理咨询等教育服务。重视学习困难学生和问题学生的个别化教育,学校要建立这些特殊学生的师生帮教制度,为他们建立个别化成长档案。

     2、开放部分职业教育,教育部门应该开设相应的就业预备培训活动,特别加大为外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培训,同时中等职业学校也应对他们开放教育并加强管理。

     3、强化未成年人的道德与法制教育,学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纪校规等的教育活动。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建立法制教育与宣传中心,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教育内容要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普及法律常识,帮助学生懂得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犯了什么罪,会受到什么处罚,同时开展好青春健康和自我保护教育。

     4、重视家庭教育、家长教育

     妇联、学校、社区、街道等要联手协作,举办家长学校,开设讲座等形式,提高家长的教子方略,提升家长的教育水平。帮助家长调整和改善教育教养方式,使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学习生活交往习惯,引导孩子正确认识、理智分析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良好的辨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促进孩子个性发展和良好人格的形成。

     四、特别关注外来未成年人群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确立专门开展外来未成年人工作的主体部门。负责外来未成年人登记、联系、教育、就业、管理工作,可借鉴有关省市的有益尝试,专门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的专业社工队伍,归口管理,关注外来未成年人的动态。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协作,关注外来未成年人的生存与发展状态。

     2、关心外来未成年人教育,规范外来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力所能及地改善他们的受教育条件,规范教育管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外来未成年人提供相对公平的教育与考试机会,避免过早流入社会。

     3、关注来沪未成年人生存发展需求。针对来沪未成年人有的过早失学,文化素质低,缺乏一技之长,谋生的能力弱,无固定收入。要关注他们的生存发展需求,建立和完善培训与服务机制,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服务机会,提高他们的生存适应和就业竞争能力,避免闲散在社区,成为盗、抢、骗、敲、打的高危人群。

     4、关注外来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提高家教水平。以社区开办“外来务工家长学校”的形式,对家长定期开展专题辅导,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使其认识到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科学的家庭教育重要性,克服自身文化水平低的弱点,为子女树立言传身教的好榜样。

     5、关注与掌握外来流落社会未成年人的动态和现状,各地区团委、街道和社工站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外来流落社会未成年人的动态和现状,关注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特别在外来未成年人集中的地方,加强法制宣传,防治团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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