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机制的若干建议
    作为中国区域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在科教兴国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高的战略地位,并负有国家赋予的率先自主创新的战略使命和任务。包括沪苏浙在内的长三角地区应当依托地区资源和区位优势,构建区域创新产业链,发挥长三角地区整体协同效应,抑制重复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的效益和效率,为全国的区域发展和全局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应当从中观制度、微观制度创新两个层面进行考虑。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机制的主体应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法人或个人。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广泛的区域创新合作机制。从长三角整体发展来规划和建设创新体系,相互融合,互利共赢。既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科技资源相互开放,又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以开放促发展。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遵循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力争通过10—20年的努力,建成与沪苏浙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全国一流、世界先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参照国家科教规划与科技政策,尽快创制并完善现有的区域协作新政策体系,为区域创新的持续发展提供实际有效的政府支持。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跨行政区域、超地方政府的区域经济协调组织。
    从经济区整体利益出发,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研究经济区综合开发规划,确定重大产业与设施布局,解决区域内部经济矛盾,协调各行政地区之间的经济利益,为经济区内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包括对区域内的科技创新、区域创新合作机制的建设作出适当的安排。
    2、尽早确定区域经济协调组织领导机构。
    在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下,争取中央研究院校、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和清华大学等著名院校的指导,发挥区域内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著名高校的资源,成立由沪苏浙两省一市政府及其科技行政部门领导共同参加的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区域经济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若干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相应的职能分工,负责落实和组织实施合作事宜。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管理机构应尽快负责制订区域创新协调的中长期规划和行动计划;组织区域性重大创新项目的合作和攻关;确定区域内共同建设的重点创新基地(机构,园区);争取国家对区域创新体系、协调合作以及重大项目的支持;协调和规范区域内相关的鼓励政策;建立区域性信息平台、技术及产权交易平台;培育区域性高层次科技管理和科技中介人才;开展区域性创新活动和对外合作、交流;组织长三角区域创新论坛和战略、政策研究;建立多元投入的区域创新基金和成果转化基金。
    3、联合开展长三角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
    围绕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订长三角科技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所有科技发展规划都要遵循协调省(市)际利益、培育整体优势、壮大科技生产力、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促进集约发展、鼓励多元投入、避免重复建设、提倡公平竞争的思路。联合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相适应、以知识产权制度为基石的现代科技创新体制和管理制度。联合建立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协同制订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集群的科学合理的区域布局。
    4、推进技术创新资源的共享机制。
    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构建的相关政府工作服务平台,要实现互通、互动、互用。规划共建长三角信息高速公路。在科技部的领导下,先行规划建设高性能宽带信息网,加快长三角信息交流,提高信息利用效率。联合建设一批专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或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研究机构、高校科技资源尤其是研发工作平台的相互开放和共享。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标准检测机构、科技信息机构、科技经济基础数据、动植物标本、水文资料等科技基础设施。联合共建科技教育信息网、大型公共仪器设立服务网,对高技术信息库、国际技术标准库和专家库,实现联网共享。
    5、建立科技创新的合作机制。
    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研究确定事关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开展联合攻关。联合发展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建立和发展两省一市风险创业投资协作网,鼓励跨地区技术与资本的融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强高科技园区的互动、协调发展。按照已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通过产业布局与结构一体化的制度创新,尽快建成长三角新型生产体系。引导和调节新增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强化地区支柱产业,联合培育战略产业,形成企业制度的创新中心,通过产业整合、要素优配、制度建设等,使各种资源向优势企业、优秀企业家集中。要共同优化区域内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国内各类行业协会的进入,形成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集聚中心。联合开发和引进人才资源。联合发展高等教育,三省市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
    6、实行创新、统一的产权交易制度。
    联合共建网上技术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联合举办各类科技成果交易展览会和国际性科技学术会议、专业性科技会展。扩大产权交易市场交易范围,统一交易规定,逐步形成一体化的区域性市场。支持优质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发展跨地区的产权交易中介机构。通过培育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国有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实现产权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共同构筑域内企业产权交易市场,降低交易成本,推进企业制度建设的多元化。积极支持跨区域资产重组,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联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络,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通报、移送制度,开展联合查处和协同办案。联合组织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联合创建一批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张圣坤 邹逸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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